Wednesday, February 02, 2005

Chipper offers to restructure contract

原文網址:MLB.com

Chipper Jones 了解到棒球還有經濟因素要考量,而他的大合約可能會讓勇士隊沒辦法做出一些需要的交易以確保未來幾年的成功。因此,Jones 禮拜三在 Turner Field 宣布,如果勇士隊提出要求的話,他願意討論修改他的合約。



「I make no bones about it,我喜歡在這邊打球,我的家庭也在這邊,我以前做過一些犧牲,而且我相信總是會有個時候會需要我再做點犧牲。」他說。「我已經賺夠了錢,我想要贏球,而且我希望這個球隊只要有我在都能保有競爭力。如果我必須在某些地方犧牲一點來讓球隊可以找來需要的人或是留住他們,那我可以接受。」

Jones 沒有特別說明原因。不過他顯然是在暗示他希望在 2005 年球季之後勇士隊能夠繼續留住 Tim Hudson。Hudson 在十二月十六日從運動家隊來到勇士隊,他在 2005 年球季結束後即將成為自由球員,他曾表示希望繼續留在勇士隊打球,因為他從小就在亞特蘭大南方九十哩的地方長大。

在被運動家隊交易之前,他曾經設定了三月一號為延長合約的談判期限。他說過他事實上希望合約能在春訓開始前談妥,也就是這兩個禮拜之內。目前雖然還沒有談定什麼事情,不過勇士隊的確是非常想要和 Hudson 談定一個長期合約。在十二月 Hudson 在亞特蘭大的媒體上亮相時,勇士隊的 GM John Schuerholz 和 Manager Bobby Cox 都明確表達過。

Jones 在今年的薪水是一千五百萬,而 2006 年球季則是一千七百萬,他的合約還包括了 2007 年及 2008 年的選擇權,分別價值一千五百萬。這兩個選擇權將在前一年球季他達到四百五十個打席或是被選入明星隊時自動生效。這個在 2000 年八月,也就是 Jones 拿下國聯最有價值球員後不到一年,所簽下的合約也包括了另一個獎勵條款。如果 2007 年和 2008 年的選擇權都生效,Jones 還可以獲得額外的五百萬獎金。換句話說,他在未來的四年最多可以拿到六千七百萬。

因為四百五十個打席很容易達到,只有在他嚴重受傷的情況下,他才會拿不到那兩個選擇權。因此他說他有機會接受修改那些數字,或是允許勇士隊將合約中的一部份金額延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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